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按照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签订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工作、持续督导工作承接的协议》, 兴业证券已承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1 日(含当日)起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龙汽车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5]614 号文批准,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6,414.1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7.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0,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7,362.59 万元,分别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 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35101561001052513721、35101561001052513714 账号及兴业 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129910100100355551 账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 字(2015)第 350ZA001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7,362.59 万元,主要用于 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收购创程环保 100%股权 89,000 89,000 2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19,715 17,7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662.59 合计 127,362.59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9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拟 以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换金额 收购创程环保 89,000.00 89,000.00 89,000.00 89,000.00 100%股权 (2)本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0,662.59 万元。 综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09,662.59 万元,尚未 使用的金额为 17,7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 2006 年 7 月 21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5 年 4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2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09,662.59 万元,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余额为 17,700.00 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 18,031.84 万元,两者差 额 331.84 万元为存款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在专户中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名称 账号 主体 31 日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35101561001052513721 - 厦门厦禾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35101561001052513714 18,031.84 厦门厦禾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129910100100355551 - 厦门分行文滨支行 合计 18,031.84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账号为 35101561001052513721 的银行账 户 已 于 2015 年 8 月 销 户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分 行 文 滨 支 行 账 号 为 129910100100355551 的银行账户已于 2015 年 12 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经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的 17,700 万元,暂时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 经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的 资金 17,700 万元及其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龙汽车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和用途变更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 附表 1: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7,362.5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662.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662.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投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3)=(2)-(1) 收购创程环保 否 89,000.00 89,000.00 89,000.00 89,000.00 89,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00%股权 节能与新能源 汽车关键零部 否 17,700.00 17,700.00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件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662.59 20,662.59 20,662.59 20,662.59 20,662.59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27,362.59 127,362.59 109,662.59 109,662.59 109,662.59 -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创程环保 100%股权的实际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额为 89,000 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89,0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30 日,经本公司 2015 年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将 17,700 万元暂时性用于补充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将 17,700 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先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 5 月 8 日,经本公司 2015 年第八届第十三次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9,5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中,年末无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5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小琛 吴志平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