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30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16-02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 2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发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监事陈国发因公务委托监事詹宏超代为出
席并表决,会议由监事詹宏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以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15 年度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4.报告期内,无因收购出售资产进行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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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
车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
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5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第一季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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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
化项目”的资金 17,700 万元及其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
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能有效缓解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
大、公司快速发展所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质
量,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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