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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补充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16-08-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金龙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2015 年度配股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对公司补充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2015 年 12 月 30 日金龙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
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 1,200 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原持有厦门金龙礼宾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礼宾车公司”)45%股权。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公司全资子
公司厦门创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所持礼宾
车公司 45%股权,并向其他股东收购礼宾车公司 10%股权。至此,厦门创程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礼宾车公司 55%股权,礼宾车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
述股权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礼宾车公司主要从事
汽车改装及销售业务,现因生产经营的需要,礼宾车公司拟与福汽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发生材料采购(成品车)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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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

                                                                 单位:万元

序                    金龙汽车控股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预计金额
号                      子公司         类别

     福建奔驰汽车工
1                     礼宾车公司     材料采购      成品车           4,000
       业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系福汽集团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乘
用车、商务车和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并且作为戴姆勒
股份公司授权的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唯雅诺、威霆、凌特、威雷车型汽车及
其后续产品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车型的整车及其零配件进口、批发、市场营销
及售后服务,并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
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礼宾车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
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
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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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批程序

    本次补充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莼、王志勇、吴宗明、林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保荐机构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事项,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补充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莼、王志勇、吴宗明、林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许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截至目
前,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金龙汽车《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
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保荐机构对金龙汽车补充
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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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小琛                   吴志平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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