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下 降 50%以上且业绩亏损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14 号文 批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龙汽车”、“发行人”、“公司”) 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以 7.92 元/股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4,141,414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127,362.59 万元。 按照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签订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工作、持续督导工作承接的协议》, 兴业证券已承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1 日(含当日)起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 2016 年 10 月 29 日,金龙汽车披露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 2016 年 1-9 月营业利润总额为-16,881.77 万 元,较 2015 年 1-9 月下降 126.07%,同时,公司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10,168.19 万元,出现业绩亏损。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履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吴小琛、吴志平 现场检查时间:2016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 现场检查人员:吴小琛、戴五七 1/5 现场检查手段: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我们结合金龙汽车的实际情况,通过查 阅、收集有关文件、资料,与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沟通等手段, 对金龙汽车 2016 年 1-9 月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了解营业利润 下滑超过 50%及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并对上述情况发表结论性意见。 二、现场检查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 2016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金额 增减幅度 资产总额 2,756,316.14 2,538,151.85 218,164.30 8.60% 负债总额 2,209,032.77 1,940,856.60 268,176.18 1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68,401.57 387,908.65 -19,507.08 -5.03% 东的净资产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9 月 增减金额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1,590,048.09 1,739,456.73 -149,408.64 -8.59% 营业成本 1,385,689.40 1,468,625.06 -82,935.67 -5.65%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84.93 10,096.64 -3,111.71 -30.82% 销售费用 110,543.69 104,041.64 6,502.04 6.25% 管理费用 79,606.20 66,604.31 13,001.89 19.52% 财务费用 -2,008.56 -6,352.68 4,344.12 -68.38% 资产减值损失 30,546.09 35,717.61 -5,171.52 -14.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97.79 -924.04 2,321.83 -251.27% 投资收益 3,034.09 4,946.91 -1,912.83 -38.67% 营业利润 -16,881.77 64,747.01 -81,628.79 -126.07% 营业外收入 11,611.47 6,958.36 4,653.11 66.87% 营业外支出 26,715.26 10,249.15 16,466.12 160.66% 利润总额 -31,985.57 61,456.22 -93,441.79 -152.05% 所得税费用 5,014.03 12,205.45 -7,191.42 -58.92% 净利润 -36,999.60 49,250.77 -86,250.36 -17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168.19 26,915.33 -37,083.51 -137.7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857.43 25,612.39 -33,469.82 -130.68% 损益的净利润 (二) 公司 2016 年 1-9 月营业利润下滑及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 2016 年 1-9 月营业利润较 2015 年 1-9 月下降 126.07%,下滑幅度超 2/5 过 50%的原因主要包括: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金龙”)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监函[2016]6 号),根据《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 书》,财政部将追回苏州金龙公司中央财政预拨资金 51,921 万元。公司已经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已经就该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告编号:临 2016-072), 并据此核减了该部分中央财政预拨资金对应的收入金额。 (2)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需求下降、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加剧以及新能 源补贴政策的变化等原因的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以及客车出口收入均 呈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2、公司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10,168.19 万元, 除了上述原因外,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还包括:本期苏州金龙根据《财 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监函[2016]6 号)计提了行政罚款 25,960.5 万 元。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经检查现场,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1、对于公司业绩亏损且营业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于苏州金龙被财政部行政处罚的事项,苏州金龙应积极整改以尽快恢 复执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 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3/5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本次现场检查所需文 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并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龙汽车 2016 年 1-9 月营业利润下滑超过 50%及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子公司苏州金龙根据财政部下发的 《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核减了相关中央财政预拨资金对应的收入金额, 并计提了行政罚款;(2)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需求下降、新能源汽车行业竞 争加剧以及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变化等原因的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以及 客车出口收入均呈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以下无正文) 4/5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50%以上且业绩亏损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小琛 吴志平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