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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16-12-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金龙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2015 年度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金龙汽
车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6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6 年 1-11
               发生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度批准     月实际发生
               交易企业                                内容
                                                                 金额         金额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     车身零部
               金龙车身                                              30          33.36
                          限公司                       件销售
向关联人销售              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     车身零部
               金龙车身                                          1,000          602.85
    产品                  公司                         件销售
                          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     车身零部
               金龙车身                                               -          11.40
                          司                           件销售
向关联人采购   金龙礼宾   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
                                                      成品车     4,000         920.29
    材料         车       司
向关联人租赁              福建省福汽汽车展览有限
               金龙集团                              租赁展厅      170         124.30
    房产                  公司

               金龙车身   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        仓储费          -           9.76

接受关联人提
               金龙联合   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        海运费          -        593.15
  供的劳务
                          河南蓝海新能电动汽车有
               金龙联合                               实验费          -          40.00
                          限公司
接受关联人财              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
               苏州金龙                                借款                 66,000.00
  务资助                  有限公司

                                           1
   注: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金龙32%股权。


二、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发生关联
                                                                       2017 年度预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企业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计金额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   车身零部件销
               金龙车身                                                      5.00
                          司                               售
向关联人销售              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     车身零部件销
               金龙车身                                                  1,200.00
产品                      司                               售
                                                       车身零部件销
               金龙车身   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8.00
                                                           售
向关联人租赁              福建省福汽汽车展览有限公
               金龙集团                                  租赁展厅          150.00
房产                      司
               金龙车身   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           仓储费              8.00
接受关联人提   金龙车身   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           海运费          1,200.00
供的劳务
                          河南蓝海新能电动汽车有限
               金龙联合                                  实验费            100.00
                          公司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
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
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
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
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
六、审批程序

    本次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
项涉及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审
议该事项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事项,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第三十六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金龙
汽车《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
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保荐机构对金龙汽车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小琛                    吴志平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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