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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2017-04-29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现将 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管欣,现任吉林大学汽车研究院院长,自 2014 年 9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性的情况。
    2.罗妙成,现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教授,自 2014 年 9 月 9 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性的情况。
    3.王崇能,现任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6 年 12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姓名       事会次数

 管 欣          15            15              0        0

 罗妙成         15            15              0        0

                                                                2016 年 12 月
 王崇能          0             0              0        0
                                                                 29 日当选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公司
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议,
在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对应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
项审慎地出具意见。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股东大会,罗妙成出席 3 次股东大会。
    2016 年度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罗妙成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本年度 5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 年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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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财务报告、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作为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罗妙成出席本年度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集
团高管人员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认真审核。
    管欣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本年度召开的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016 年 12 月 6 日起,管欣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员,出席
了应出席的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二)其他履职情况
    2016 年度,我们对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增补董事、聘任
高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配股等事项审慎地出具意见,共出具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11 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报告期内,管欣考察公司技术中心,听取汇报并与技术人员进行讨论。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条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未有任何干预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制度的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充性、审批程序的
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16 年度的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子公司的担保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各子公司借鉴行业内常见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对信
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担保,有利于拉动销售收入的增
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除此之外,公
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亦无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公司对部分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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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
一致。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6 年 9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管欣、罗
妙成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6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符合董事会的
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6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发布 2015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16 年 3 月 30 日公
司发布 201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业绩预增与业绩快报与公司实际定期报告披露
情况未出重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4 年 6 月 29 日,公司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汽集团”)在《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转让所持金龙汽车股份的承
诺函》中承诺在海翼集团和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所持金龙汽车股份划转登记到福
汽集团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金龙汽车全部 151,458,942 股股
份。
    2014 年 7 月 30 日,公司股东福汽集团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中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作
出承诺。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在持续履行之中。除上述承诺外,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没有其他
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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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一项,
即控股子公司苏州金龙公司 2016 年在申报 2015 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贴资
金中,有 1683 辆不符合申报条件事项。截止至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已完成该项缺陷的整改,且未发现其他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其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
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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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管欣                      罗妙成                     王崇能




                                                     2017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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