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02-22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鉴证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0]361Z003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 1-2
2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 3-4
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容诚审字[2020]361Z0039 号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龙汽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
龙汽车公司作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是金龙汽车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金龙汽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
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
核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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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金龙汽车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金龙汽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炎临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茹萍
中国北京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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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规定,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7 号文)的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2,134.7702 万股。截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1,030.890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15,904,799.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630,701.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704,274,098.6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
[2020]361Z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收购金龙联合 25%股权项目 77,500.00 77,500.00
2 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开发项目 40,029.00 40,029.00
3 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32,877.00 27,012.00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及
4 12,207.00 10,207.00
产业化项目
5 新能源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 16,713.00 16,258.00
合 计 179,326.00 171,006.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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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本公司
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
资内容、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根据本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明
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收购金龙联合 25%股权项目 775,000,000.00 704,274,098.69
2 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开发项目 400,290,000.00 -
3 新能源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328,770,000.00 -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
4 122,070,000.00 -
及产业化项目
5 新能源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 167,130,000.00 -
合计 1,793,260,000.00 704,274,098.69
截至 2020 年 2 月 1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收购金龙联合 25%股权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75,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收购金龙联合 25%股权项目 775,000,000.00 775,000,000.00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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