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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0-07-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金龙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金龙汽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龙海”)为保障“年产2万辆客
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向由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作为
牵头行、代理行的银团贷款22.30亿元(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金额为准),金龙
汽车拟就该项借款,向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公司金龙龙海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8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文彬

    注册地址:龙海市港尾镇金龙大道 9 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产业的投资、管理、咨询、销售、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龙龙海的股权结构:金龙汽车出资 4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76%;国
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 4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8.24%。

    金龙龙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金龙龙海系金龙汽车的控股子公司。国开发展
基金有限公司向金龙龙海出资 41,000 万,占注册资本 48.24%,国开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对金龙龙海的投资期限内,不参与金龙龙海的经营管理,平均年化投资收
益率不超过 1.2%。

    被担保人金龙龙海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7,104.31                        243,713.61
    负债总额                              162,949.64                        159,526.33
     净资产                                84,154.66                         84,187.28
      项目             2020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19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32.62                           -355.50
     净利润                                   -32.62                           -355.5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金龙汽车、金龙龙海与贷款银团共
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一)董事会意见

    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款总金额
预计 22.3 亿元,专款用于金龙汽车年产 2 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能
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期间不参与金龙(龙海)
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 1.2%,本次担保未提供
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组建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
保障龙海异地迁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期间不
参与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 1.2%,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金龙(龙海)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款总金额
预计 22.3 亿元,专款用于金龙汽车年产 2 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能
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期间不参与金龙(龙海)
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 1.2%,本次担保未提供
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金龙汽车向子公司金龙龙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担
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保荐机构对金龙汽车将拟进行的上述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实 彪           李 蔚 岚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