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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金龙汽车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21-02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95,953,411.02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5 元(含税),计 3,585,237.09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0 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 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1.24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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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盈 利 31,900,434.56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95,953,411.02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585,237.09 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1.行业情况与特点:公司业务隶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从事商用车中的大、
中、轻型等客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旅游、运输行业等用途。汽车
制造业是以规模经济为特征的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劳动密集型现代化产业。中
国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
用。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汽车
需求量仍将保持增长势头。根据国务院于 2012 年颁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
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预计今后较长一段时期节能汽
车与新能源汽车仍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2.公司资金需求:(1)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将建设一个集中化、规模
化、智能化、供应体系完善化的新生产基地,公司实施年产 2 万辆客车漳州龙海
异地迁建项目,该项目新增总投资为 359,897 万元。项目正在持续的投入与建设
中。(2)现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执行,补贴的回收周期较长,造成公司自有
资金紧缺,为保障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公司需要预留一定的资金。(3)由于自有
资金不足,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0.77%、78.23%、
73.36%,保留未分配利润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风险,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
可供分配利润 11.24%,未达到 30%,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推进公司主业发展。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助于降低公司
资产负债率水平、降低财务成本。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预计有利于提高
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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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
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
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来公司将持
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下,积极履行公司的
利润分配制度,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
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
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经营性现金需求及投资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
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
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和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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