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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金龙汽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4-3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鉴证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1]361Z024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2                                                   3-5
       告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1000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PA LLP

                                                  Tel:+86 010-66001391
                                                  Email:international@rsmchin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审字[2021]361Z0247 号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龙汽车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龙汽车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
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金龙汽车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金龙汽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
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557 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不超过 12,134.7702 万股,截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030.890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9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715,904,799.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630,701.25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274,098.6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验字[2020]361Z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

     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75,000,000.00 元,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04,274,098.69 元;(2)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063,576.30 元。2020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 713,337,674.99 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567,124.95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468,317.09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合计为 3,035,442.04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根据《证券法》相关法律的修订情况对《公司章程》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制度进行修订, 该《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本)已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
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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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
分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
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35101560032104950000                       78,307.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 35150198160100001702                       51,434.4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631748629                                284,660.8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910100100587723                      2,621,039.74
                  合     计                                                   3,035,442.04

     三、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04,274,098.69 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
金龙汽车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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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5
附表 1: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15,904,799.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4,274,098.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4,274,098.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项目     目,含部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投入金额(2) 投入金额与承 进度(%)(4)=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的        (2)/(1)       期                           生重大变
           (如有)                                                                                 差额(3)=                                                        化
                                                                                                      (2)-(1)
收购金龙
联合 25%       否     775,000,000.00 704,274,098.69 704,274,098.69 704,274,098.69 704,274,098.69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股权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 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金龙联合 25%股权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775,000,000.00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704,274,098.69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暂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暂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3,035,442.04 元,形成的原因系存在尚未予置换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出的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500,966.98 元,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 66,157.97 元,利息收入 468,317.09 元。
                                                                  支付发行费用 9,063,576.30 元。
                                                                  2021 年 3 月 19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监事会、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035,442.04 元
                                                                  (含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收购金龙联合 25%股权项目未对项目的实现效益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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