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龙汽车:金龙汽车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经营性
现金需求及投资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预案
兼顾了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18
-2020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计提
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
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
    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尤其是现金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精神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好地保护
股东特别事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
报规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叶盛基                     赵       蓓                郭小东




                                                2021 年 4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