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2021-04-30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公司”)
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度)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内容如下:
一、制定原则
1.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发展规划、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
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尤其是现金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
二、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可釆用现金、股票或者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
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当年现金分红比例的情
况下,董事会可以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
见,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
金分红政策作出适当的修订,以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规划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