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事先知晓金龙集团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 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 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则及 金龙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叶盛基 赵 蓓 郭小东 2021 年 8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