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金龙汽车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21-058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董事陈建业、谢思瑜、陈炜回避表决,其他非
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叶盛基、赵蓓、郭小东事前认可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我们已事先知晓金龙集团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
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金龙集团董事会对上述议
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则及金龙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上述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 21,850 万元。
2021 年 1 到 6 月,实际发生金额 11,150.46 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旅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和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龙车身”),现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1 年全年需增加关联交易额为
66,505.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
单位:万元
序 我方发生关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预计金额
号 联交易企业
福建新龙马汽 向关联人销售
1 金龙联合 车辆及零部件 1,000.00
车股份有限公 产品
司
东南(福建)汽
2 金龙联合 材料采购 车辆及零部件 500.00
车工业有限公司
福建奔驰汽车有
3 金龙联合 材料采购 车辆及零部件 1,000.00
限公司
福建新龙马汽
车身零部件、模
4 车股份有限公 金龙旅行车 材料采购 50,000.00
具
司
福建蓝海物流有
5 金龙旅行车 接受劳务 物流服务 7,245.50
限公司
福建蓝海物流有
6 苏州金龙 接受劳务 物流服务 6,270.00
限公司
福建奔驰汽车有 向关联人销售 车身零部件、
7 金龙车身 300.00
限公司 产品 模具销售
东风柳州汽车有 向关联人销售
8 金龙车身 车身模具销售 40.00
限公司 产品
福建蓝海物流有 接受关联人提
9 金龙车身 物流仓储服务 150.00
限公司 供的劳务
2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情况说明
(一)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侯晨磊
注册资本:361,510 万元
实缴资本:125,000 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龙马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国能电动汽车瑞典有限公司、北京国研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柳机动
力有限公司、龙岩枭龙汽车有限公司、沈家庆。
成立日期:1997 年 4 月 30 日
主营业务:乘用车、载货汽车、客车、挂车、专用车(环卫车和物流车等)、
自卸车,改装车等燃油及新能源汽车,二类底盘,汽车零部件及辅料,发动机,
机电产品等的制造和销售;润滑油的销售;汽车及零配件进出口;从事汽车专业
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住所:福建省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南路 14 号珠江大厦二楼
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46,414 万元,净资产 126,29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6,403 万元,净利润-18,053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陈建业先生、陈炜先生担任福建新龙马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陈文豪
注册资本:13,800 万美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威股份有限公司(英属维尔
京群岛)、日本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成立日期:1992 年 5 月 21 日
3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轻、微型客、轿车系列整车及其零部件,并提供对
销售产品进行相关的技术咨询顾问业务。
住所:闽侯县青口镇
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54,387 万元,净资产 55,092 万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08,587 万元,净利润-72,010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南(福建)
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陈宏良
注册资本:28700 万欧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戴姆勒轻型汽车香港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6 月 8 日
主营业务:乘用车、商务车和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
并且作为戴姆勒股份公司授权的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唯雅诺、威霆、凌特、
威雷车型汽车及其后续产品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车型的整车及其零配件进口、
批发、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并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
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 1 号
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007,340 万元,净资产 428,64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075,200 万元,净利润 121,907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陈建业先生担任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情形。
(四)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文豪
注册资本:7,500 万元
实缴资本:5,000 万元
主要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20 日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对外贸易;货
物装卸;城市配送服务;包装服务;汽车及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
普通机械、五金、汽车零配件、木制容器、纸板容器、金属包装容器、塑料包装
容器的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房地产租赁
经营。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口投资区
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1,185 万元,净资产 7,248 万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1,020 万元,净利润 19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
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尤峥
注册资本:122,47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22,470 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1 年 12 月 19 日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汽车、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研制和发
展新产品,本企业自产的客车、货车、汽车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5
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仓库、厂房、门面、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派遣服务;工业设计、技术推广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柳州市屏山大道 286 号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33 亿元,净资产 55
亿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53 亿元,净利润 5 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
12.31%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
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
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
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与独立董事沟通并取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金龙汽车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6
3.金龙汽车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