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8-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金
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公司”或“发行人”) 2018 年
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金龙汽车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序 发生关联交易的 2021 度预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号 下属子公司 计金额
东南(福建)汽 厦门金龙汽车车 向关联人销售 车身零部件销
1 400.00
车工业有限公司 身有限公司 产品 售
东南(福建)汽 厦门金龙汽车车 向关联人销售
2 工装制作 100.00
车工业有限公司 身有限公司 产品
福建新龙马汽车 厦门金龙汽车车 向关联人销售 车身零部件、
3 2,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身有限公司 产品 模具销售
福建奔驰汽车有 厦门金龙汽车车 向关联人销售 车身零部件销
4 200.00
限公司 身有限公司 产品 售
福建蓝海物流有 厦门金龙汽车车 接受关联人提
5 仓储费 150.00
限公司 身有限公司 供的劳务
福建蓝海物流有 厦门金龙联合汽 接受关联人提
6 海运费 6,000.00
限公司 车工业有限公司 供的劳务
福建蓝海物流有 厦门金龙旅行车 接受关联人提
7 海运费 7,00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供的劳务
福建奔驰汽车有 厦门金龙礼宾车
8 材料采购 成品车 6,00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2、本次补充预计情况
因金龙汽车的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
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和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因
其生产经营的需要,需新增关联交易 66,505.50 万元,具体拟新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我方发生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2021 年预计
关联方
号 企业 别 容 金额
福建新龙马汽车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 向关联人销 车辆及零部
1 1,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有限公司 售产品 件
东南(福建)汽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 车辆及零部
2 材料采购 500.00
车工业有限公司 工业有限公司 件
福建奔驰汽车有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 车辆及零部
3 材料采购 1,000.00
限公司 工业有限公司 件
福建新龙马汽车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 车身零部
4 材料采购 5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件、模具
福建蓝海物流有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
5 接受劳务 物流服务 7,245.50
限公司 限公司
福建蓝海物流有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
6 接受劳务 物流服务 6,270.00
限公司 (苏州)有限公司
福建奔驰汽车有 厦门金龙汽车车身 向关联人销 车身零部件
7 30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售产品 模具销售
东风柳州汽车有 厦门金龙汽车车身 向关联人销 车身模具销
8 4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售产品 售
福建蓝海物流有 厦门金龙汽车车身 接受关联人 物流仓储服
9 150.00
限公司 有限公司 提供的劳务 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此项议案以 4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次补充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158165008T
法定代表人:侯晨磊
住所:福建省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南路 14 号珠江大厦二楼
经营范围:乘用车、载货汽车、客车、挂车、专用车(环卫车和物流车等)、
自卸车,改装车等燃油及新能源汽车,二类底盘,汽车零部件及辅料,发动机,
机电产品等的制造和销售;润滑油的销售;汽车及零配件进出口;从事汽车专业
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11007201R
法定代表人:陈文豪
住所:闽侯县青口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
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3、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867832M
法定代表人:陈宏良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 1 号
经营范围:乘用车、商务车和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
并且作为戴姆勒股份公司授权的进口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唯雅诺、威霆、凌特、威
雷车型汽车及其后续产品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车型的整车及其零配件进口、批
发、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并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以上经营范围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4、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56336545X4
法定代表人:陈文豪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口投资区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对外贸易;货
物装卸;城市配送服务;包装服务;汽车及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
普通机械、五金、汽车零配件、木制容器、纸板容器、金属包装容器、塑料包装
容器的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房地产租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6065090
法定代表人:尤峥
住所:柳州市屏山大道 286 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汽车、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产品;研制和发展
新产品,本企业自产的客车、货车、汽车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仓
库、厂房、门面、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派遣服务;工业设计、技术推广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龙汽车董事陈建业先生、陈炜先生担任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金龙汽车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南(福建)汽车工业
有限公司 5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金龙汽车的董事陈建业先生担任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福建奔驰汽车有限
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
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系金龙汽车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持有金龙汽车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
司 12.31%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
(五)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从其与金龙汽车及其下属子公司
历年来发生的关联交易来看,关联人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金龙汽车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向福建新龙马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车辆及零部件;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向福建奔驰汽车
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销售车身零部件、模具;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
业有限公司向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采购车辆
及零部件;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向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车身零
部件、模具;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和
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向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物流服务、物流仓储服
务。
四、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
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
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
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
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批程序
本次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涉
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建业、陈炜、谢思瑜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事项,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
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保荐机构对金龙汽车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实 彪 李 蔚 岚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