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2023-02-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金
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龙汽车”或“公司”)2018 年非公开发行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对金龙汽车 2018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9 年 9 月 27 日,金龙汽车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金龙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7 号)。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金龙汽车向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
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华闽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 110,308,906 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金龙汽车的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锁定期为 36 个月,其他
6 名投资者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并已于 2021 年流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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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认购对象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金龙汽车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 42,471,696 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14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 数量(股) 数(股)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
42,471,696 5.92% 42,471,696 0
限公司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单位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国家持有股份 0 0 0
有限售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42,471,696 -42,471,696 0
件的流通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2,471,696 -42,471,696 0
无限售条 A股 674,575,721 42,471,696 717,047,417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74,575,721 42,471,696 717,047,417
股份
股份总额 717,047,417 0 717,04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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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查结论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
机构同意金龙汽车本次相关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综上,兴业证券对金龙汽车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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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实 彪 李 宣 达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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