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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石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 2020-12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到监事 6 人,实到 6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上海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议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 6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
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
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
现参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决议二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决议三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马延辉、张枫、陈宏
军、张晓峰、郑云瑞、蔡廷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马延辉、张
枫、陈宏军为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职工民主管理机构选举;
其他的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附件一: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延辉,现年 49 岁,现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及工会主席。马延辉先生于 1996 年参加工作,历任燕化炼油厂办公室秘书,长城
润滑油燕化分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中石化集团企业改革部综合处业务主办、
临时负责人、副处长,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改革部体制改革处副
处长、处长等职,2008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中石化集团(中石化股份)企业
改革管理部综合处处长。2017 年 8 月被任命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7
年 10 月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马延辉先生 1996 年 7 月毕业于
华东理工大学石油加工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6 年 6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企业管理专业,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张枫,现年 50 岁,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总经理。张枫先生于 1991 年加
入上海石化总厂,历任本公司涤纶二厂财务科科长助理、副科长,涤纶部财务科
副科长,涤纶部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科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财务
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本公司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等职。2019 年 10
月任本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张枫先生 1991 年毕业于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
    于本报告日期,张枫先生持有 10,000 股公司 A 股股票。


    陈宏军,现年 49 岁,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群众工作部部长、科协
副主席。陈宏军先生于 1996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合纤所高分子室党支部副
书记、纺丝室副主任、仿真室主任、科研管理科科长,本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
本公司化工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精细化工部党委书记兼副经理、群众工作
部主任等职。2013 年 11 月任本公司工会副主席,2017 年 12 月任本公司科协副主
席,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本公司群众工作处处长,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
任本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任本公司群众工作部部长。陈宏军先生 1993 年毕业
于成都科技大学染整工程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1996 年毕业于四川联合大学
化学纤维专业,取得工学硕士学位。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于本报告日期,陈宏军先生持有 31,400 股公司 A 股股票。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晓峰,现年 50 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
企改和法律部副总经理、党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晓峰先生现为中
石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石油
商业储备有限公司监事。张晓峰先生于 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石化集团法律事
务部公司事务管理处副处长、合同项目处副处长、处长,中石化集团法律部纠纷
管理处处长、综合管理处处长等职。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石化集团法
律部副主任。2019 年 12 月任中石化集团企改和法律部副总经理、党组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晓峰先生于 1995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
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郑云瑞,现年 54 岁,现任本公司独立监事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民商法学
教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调解员。2014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监事。郑云瑞先生在 2013 年 4 月至 2019
年 5 月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002767)的独立董事。郑云瑞先生现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722)的独立董事及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47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002606)的独立董事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586)的外部监事。郑云
瑞先生 1986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省上饶师范专科学校英语系,1993 年 7 月获得北
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1998 年 7 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郑
先生先后在江西省上饶县教育局、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乡镇企业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任职。2001 年 8 月进入华东政法大学任教至
今,其间于 200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为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郑云
瑞先生长期从事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保险法、社会保险法以及
政府采购法等领域的审判、教学和科研工作,熟悉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
事务,在学术上建树颇丰,是徐州、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云瑞先生获委任
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
员,分别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及 2017 年 6 月 26 日生效。


    蔡廷基,现年 65 岁,现为本公司独立监事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11
年 6 月起加入本公司,2011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监事。蔡廷基先生自 2012 年 12 月起任长江制衣有限公司
(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294)和 YGM 贸易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
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037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廷基先生 1978 年毕业于
香港理工学院会计系,同年加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部合伙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
2010 年 4 月蔡廷基先生自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退休。


    除前述披露者外,上述候选人(i)在本公司并无出任其他职位;(ii)在过去
三年内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iii)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无任何关系;及(iv)未持有香港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的任何权益。上述
各位候选人从未遭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惩处,亦从未遭受
任何证券交易所制裁。


    有关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审议及通过。该议案如在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通过,新任的第十届
监事会成员将会在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日或左右和本公司签订监事服
务合同。他们的任期将于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日开始,于 2023 年 6 月
终止。


    新任监事的薪酬将根据本公司 200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办法》确定,新任独立监事的津贴将根据本公司 2016 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修订的《独立监事报酬发放办法》执行。本公司将在年报中披
露每位监事收到的有关年度的薪酬的具体数额。监事的薪酬并未包含在监事服务
合同中。


    除以上披露者外,本公司并未发现上述监事候选人涉及任何事项须根据《香
港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 13.51(2)(v)条需予披露的信息,也并未发现任
何需知会本公司股东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