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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石化:上海石化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3-22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   议   资    料


        2022 年 3 月 30 日
         上海市金山区
                     目         录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
市外资股的议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一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
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提请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赛科公司原为本公司、中国石化和 BP 化工华东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BP 华东”)于 2001 年出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BP 华
东于 2017 年将其持有全部股权转让至高桥石化。截至本公告日,赛
科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00,000,000 元,其中,本公司持有赛科公司 20%
的股权,中国石化持有赛科公司 30%的股权, 高桥石化持有赛科公司
50%的股权。中国石化拟转让其持有赛科公司 15%的股权,高桥石化拟
转让其持有赛科公司 35%的股权。
    根据《公司法》、《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
及《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作为赛科
公司的股东之一,对中国石化及高桥石化拟转让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
权。本公司收到中国石化及高桥石化转让的通知后,从公司自身情况
和发展战略角度出发,经内部讨论后认为,在不影响本公司在赛科公
司持股比例的前提下,赛科公司通过出让部分股权引入具有先进技
术、原料资源和生产、安全和环保等先进经验的战略投资者,有助于
提升赛科公司经济效益和安全环保指标,进而提高本公司可获取的持
股分红,因此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鉴于中国石化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高桥石化为中国石化控股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均为本公
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放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
赛科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按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审议了本公司放弃行使上述股权的
优先购买权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1
东大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放弃权利未导致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相比于未放弃权利,所拥有该主体权益
的比例下降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
标适用相关审议及披露标准。赛科公司股权转让交易挂牌底价参考赛
科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尚需履行备案程序)初步确定为 103.07 亿
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象经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竞价后确
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于本公告刊发之日,中石化股份持有本公司 5,459,455,000 股 A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0.4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石
化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注册资本     12,107,120.964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玉卓
经营范围     瓶装燃气经营(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石油
             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安全管理(限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
             营);铁路运输;港口经营;食用盐生产、批发、零售(限取得许可证的
             分支机构经营、不在本市经营);食品添加剂制造(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
             保险代理业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限外埠分支机构
             经营);住宿(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
             火力发电(不在本市经营);电力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
             经营(限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油气勘查;石油
             的开采(开采地区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限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保健食品(限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卷烟、雪茄烟的零
             售(限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
             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道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范围以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石油炼制;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的销售;重
             油、橡胶及其他石油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产品的生产、销售、
             储存;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
             子产品、充值卡的零售;彩票代理销售、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
                                          2
             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石油石化机器、设
             备的制造、监造、安装;石油石化原辅材料、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
             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承包境外机
             电、石化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汽
             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维修装潢服务;沿海工程辅助作业;溢油
             应急、安全守护、船舶污染清除作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中质检技术服务、
             环境与生态检测服务;货物运输代理;页岩气、煤层气、页岩油、可燃冰
             等资源勘探、开发、储运、管道运输、销售(不在本市经营);电力技术
             开发与服务;电力设施安装维护(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家具及建筑装
             饰材料(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家庭劳务服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
             仓储服务(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储气库设施租赁(限外埠分支机构经
             营);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机械
             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港口经营、铁路运输、食用盐生产销售等
             许可项目需取得批准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石化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3,380,500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84,992,900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88,387,60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10,598,400 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 3,292,400 万元(经审计)。
    高桥公司的股东为中石化股份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构成《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方,高桥公司的基本情况
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注册资本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净依
经营范围     原油加工,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石脑油、溶剂油、燃料油、润滑油、沥
             青、重油、白油、石蜡、石油焦、丙烷、硫磺、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
             丙烯、氢、氨、氮、苯酚、丙酮、异丙基苯、橡胶、ABS树脂、过氧化二
             异丙苯、聚醚、蒸汽、高沸点芳烃溶剂、工业用碳十粗芳烃、涤纶低弹丝
             油剂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和销售(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凭安全生产
             许可证),发电业务(仅限分支机构),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非饮用水的
             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港口经营业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化工技术及
             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土地和自有房屋租赁(除金
             融租赁)。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高 桥 石 化 资 产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
3,427,650.96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910,085.28 万元,所有者
权益为人民币 1,517,565.67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056,620.02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90,227.19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放弃与关联方中国石化及高桥石化共同
投资的赛科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赛科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南银河路557号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明龙
 经营范围     生产乙烯、聚乙烯、苯乙烯、聚苯乙烯、丙烯、丙烯腈、聚丙烯、丁二
              烯、芳烃及副产品(包括氢气、乙腈、氢氰酸、异丁烯、混合碳四、抽
              余碳四、碳五、苯、甲苯、二甲苯、碳九、碳十、碳十一等主装置生产
              过程中附带产生的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
              围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上述产品和自购的生产原料(包括:饱和液化
              气、丙烷、丁烷和氨)并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从事聚合物
              应用开发,并向供应商和加工商提供附属公用工程服务,从事货物进出
              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赛科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180,147.9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43,393.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636,754.1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972,322.3 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 312,590.4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2021 年 1-8 月实
现净利润人民币 277,219.1 万元(经审计);9-12 月实现净利润人民
币 35,371.3 万元。2022 年 1 月实现利润人民币 1,800 万元。


      赛科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1       高桥公司        25,000 万元          50%               现金

  2      中石化股份       15,000 万元          30%               现金

                                        4
  3       上海石化    10,000 万元       20%       现金

         合计         50,000 万元       100%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赛科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放弃中国石化及高桥石化拟转让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主
要基于以下考虑:
    1、公司已经编制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十四五”
规划,公
    司将致力于转型发展,推进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涉及
炼油过程清洁化和绿色乙烯改造项目,公司将重点发展高端化工、新
材料、新能源。赛科公司以石脑油为原料生产加工下游石化产品的业
务模式难以与公司形成进一步的协同效应。
    2、综合考虑本公司“十四五”期间的资金使用计划,以及赛科
公司引入战
    略投资者对其整体实力提升,可为本公司带来的收益,放弃优先
购买权更有利于公司实现自身战略目标。
    3、上述股权拟通过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对于意向受让方
的资质条件
    要求如下:(1)意向受让方熟悉和理解赛科公司文化及经营理
念,并会按赛科公司股东另行约定,促使赛科公司未来的平稳发展;
(2)意向受让方、其股东或关联企业具备世界领先水平的石化专利
或专有技术的能力和经验,并且具备可以通过另行协商条款以技术许
可等形式向赛科公司贡献该等技术的能力;及(3)意向受让方、其
股东或关联企业有能力为赛科公司开拓上游、中游及下游的潜在业
务,并可与转让方或其关联方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合作发展其他石化业
务。由于本次转让方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购买上述股权并不能通
过自身或关联方为赛科公司带来新的技术、开拓新的业务及境内外市
场,无法满足上述(2)及(3)的要求。
                                    5
    基于上述考虑,本公司决定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符合本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赛科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对
赛科公司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为赛科公司的
参股股东,本次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未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6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二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文件一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文件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及/或境
                           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现提请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香港上市规则,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
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可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授权董事会根
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每间隔 12 个月单独或同时回购内资股(A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简称“有关回购”),并且拟回购
的 A 股、H 股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 10%,公司
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回购。
    为了保持灵活性并给予董事会酌情权,董事会拟建议股东大会和
类别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 10%的 A 股及/或 10%的 H 股的一般
授权。有关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本公司不超
过于该议案获股东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
司已发行内资股(A 股)的 10%之内资股(A 股)股份,以将股份用于
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或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本公司不超
过于该议案获股东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
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 10%之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
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7
    (i) 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时机、期
限、价格及数量;
    (ii)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购回股份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如适
用);
    (v)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办理回购股份的转让或注销事宜,对《公
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
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如涉及)。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两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
施。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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