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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石化:上海石化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 2022-21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
事 11 位,实到董事 11 位。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君先生
主持,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将提呈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的 20F 表格,并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有关资料。
     决议二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
第一季度报告,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按相关规定传送香港交易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
     决议三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关于授权
董事会决定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提请股东周年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
董事)在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在注册规模内实际发行的金
额、利率、期限、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制作、签署、披露所有
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本议案项下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
项。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在获得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继续授权董事长和
(或)董事长指定的一名董事具体办理上述注册和发行事宜。
     本项议案的有效期自获得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时起至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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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四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经理
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决议五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石化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决议六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石化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决议七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部
控制手册》(2022 年版)。
    决议八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石化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决议九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石化
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决议十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石化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决议十一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
案》。
    董事会提请 2021 年股东周年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
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本公司不超
过于该议案获股东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
司已发行内资股(A 股)的 10%之内资股(A 股)股份,以将股份用
于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本公司不超
过于该议案获股东周年股东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通
过时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 10%之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股份。
    (3)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时机、期
限、价格及数量;

                               -2-
    (ii)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iii)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iv)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购回股份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如适
用);
    (v)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办理回购股份的转让或注销事宜,对《公
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
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如涉及)。
    上述一般授权将于下列三者最早之日到期(“相关期间”):
    (i) 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 本议案获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股东大会或内资股(A 股)股东或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述授权之
日,
    除非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而该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
施。
    公司独立董事李远勤女士、唐松先生、陈海峰先生、杨钧先生、
高松先生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
    本议案将提呈 2021 年股东周年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十二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1 年股东周年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和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
发出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