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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安光电: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 2018-07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实施股份回购。
截止 2018 年 12 月 7 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满,现将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要
     经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8 亿元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
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2 个月内。有关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
股份,并公告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 年 11 月
3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有关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止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满,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4,494,32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006%,成交最高价为 14.81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13.45 元/股,支
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349,999,261.01 元。
三、回购股份的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构成影响。本次回购的股
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