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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安光电: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 2020-09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6日
●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9日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刊登了《关
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
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1                                                                 √
      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2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审议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
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和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
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所有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03          三安光电          2020 年 10 月 19 日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10月26日前与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
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联系人:叶一青,邮箱:600703@sanan-e.com,联系电话:0592-5937117。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1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
  2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
  3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