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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安光电: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8-17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 2022-08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三安”)、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三安”)和厦门市三
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成”);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厦门三安和三安集成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提供人民币15.0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28.6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三安和三
安集成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累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人
民币85.81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与金融机构就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等,相关内容见下表:
                                                                         担保总额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方式
                                                                         (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1     三安光电 湖南三安                                连带责任保证      10.00
                           湘江新区分行
   2     三安光电 厦门三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3.00
   3     三安光电 三安集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2.00
                                   合计                                     15.00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2022
年 8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 399 号,注册资金 200,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蔡文必,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照明器件、照明灯具、
半导体光电器件的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封装、设计、测试;碳化硅衬底的研发、
生产、销售;碳化硅衬底相关半导体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
的制造、销售、研发;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等。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其总资产为 419,672.19 万元,总负债
221,060.2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21,750.00 万元,流动负债 88,426.23 万元),
净资产为 198,611.9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6,327.88 万元,净利润-13.97
万元。
    (二)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841-899 号,注册资金
3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等。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其总资产 1,037,381.71 万元,总负债
348,392.1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52,375.70 万元,流动负债 179,716.16 万元),
净资产 688,989.58 万元,2021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413,341.58 万元,净利润
25,581.11 万元。
    (三)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 56-58 号火炬广场南楼 304-26,
注册资金 15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
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半导体分
立器件制造等。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其总资产 583,714.30 万元,总负债
319,265.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81,750.00 万元,流动负债 128,818.63 万元),
净资产 264,449.29 万元,2021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223,143.31 万元,净利润
38,482.43 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
内容如下:
    (一)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1、担保额度:10.00 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额度:3.00 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额度:2.00 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厦门三安和三安集成根据其资金需求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生产经营开展。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同意本次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50.87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54%。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为133.93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98%;公司为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
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了担保,担保余额为
16.94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6%。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