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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安光电: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4-05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 289,772,10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大基金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即 49,890,187 股(减持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
         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136,421,853 股
  大基金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89,772,106         5.81% 非公开发行取得:44,685,713 股
                                                                    其他方式取得:108,664,540 股

              注:大基金当前股份持股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及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股)                                        持期间     格区间     股份来源     原因
                                                                                协议转让/非
                                                           2023/4/27                         实现股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公开发行股票
大基金                    不超过:1%                       ~        按市场价格              东良好
            49,890,187 股               过:49,890,187 股                       /资本公积金
                                                           2023/7/26                         回报
                                                                                转增股本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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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已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大基金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周转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大基金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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