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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物产中大:独立董事关于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0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拟分
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物产环能至上交所主板上
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
行并至上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议。
    我们认为本次分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并且一致同意将《关于分
拆所属子公司物产环能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
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并至上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
分拆上市事宜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按照公开公正、
诚实自愿的原则开展本次分拆上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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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董事会八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贲圣林、沈建林、谢伟鸣、顾国达




                                                      2020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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