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控股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0-037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认购证券投资
资基金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中
大”)控股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持有本
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 1,325,396,3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6.1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资公司拟于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期间以持有的物产中大
股份换购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份额,拟认购不超过 10,000,000 股(占物产中大总股本 0.198%)A
股股票价值对应的基金份额。国资公司承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内不减持
以股票认购基金获得的基金份额。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得:746,664,567 股
浙 江 省 国 有 资 本 5% 以 上 第 一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1,325,396,325 26.18%
运营有限公司 大股东 15,000,010 股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563,731,748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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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国资公司《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
金完成过户登记的函》等,股权转持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事项根据浙
江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国资委相关通知实施,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物产中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转持的公告》
(2018-068 号)、《物产中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转持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19-054 号)。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浙 江 省 国 有 资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9/9 ~ 按市场 集中竞价交 战略发展需
竞 价交
本 运 营 有 限 公 10,000,000 0.198% 2020/10/9 价格 易取得 要
易 减
司 股
持 ,不
超 过:
10,000
,000 股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所涉及股票占用竞价减持额度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国资公司承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90 日内不减持以股票认购基金获得的基
金份额。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15 年国资公司在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做出承诺:“本公司于本次吸收合并中所认购
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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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吸收合
并完成后,本公司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
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 6 个月内如物产中大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物产中大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国资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最终决定是否参与认购
上述基金份额。实际用于认购的股份数量和认购的基金份额以该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及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国资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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