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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物产中大:物产中大2023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3-022



   物产中大 2023 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品种:商品品种包括钢材、铁矿砂、有色金属、煤炭、油品、化工
品、农产品、木材等,业务品种包括商品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
     业务规模:2023 年度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
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5%(不
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和效果受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属、能源、化工等核心业务,
主要经营品种涉及钢材、铁矿砂、有色金属、煤炭、油品、化工品、农产品、木
材等大宗商品。
    大宗商品受市场供求、行业周期、全球流动性、政策环境等多种因素作用,
价格波动频繁。为平滑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证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具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
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
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 2023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合计
不超过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5%(不含标准仓单交割
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
营相关的钢材、铁矿砂、有色金属、煤炭、油品、化工品、农产品、木材等,业
务品种包括商品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
    (五)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
内。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受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市场的行情变动幅
度远超现货价格变动幅度,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操作风险: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将
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流动性风险: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
烈时,可能发生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4、技术风险:
    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
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导致意外损失发生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期货交易所相关
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省属企业金融衍生
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目标和原则、组织体系和授权、业务开展要求、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
    2、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纳入集团年度全面预算,
每年度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求,确定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等相
关指标的年度预算,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3、强化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执行,严格合规管
理,规范开展授权审批、交易操作、资金使用。交易品种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
不得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交易工具规则清晰、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
知、最大损失可控。
    4、提升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人员业务能力,配备充足具有 3
年以上从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经验、专职专业的交易、研究和风控人员,健
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风控机制和信息化系统。
    5、对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
门管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加强日常监控,动态开展资金风险评估和压
力测试。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对于未经批准的操作方案,不得拨付资
金。不得以个人账户(或个人名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6、优化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环境,建立商品期货及
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系统,覆盖业务全流程,嵌入内控制度要求,实现“现期一
体”管理,具备套保策略审批、交易信息记录、风险指标监测、超限额或违规交
易预警等功能,对所有业务进行监控,实现在线实时监测和预警。
    四、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处理
    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利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
波动风险,延伸供应链上下游集成服务,有利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
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
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对商
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
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
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