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04-25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现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 现就2022年度履
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分别为独立董事陈俊、
曹茂喜及职工董事邵燕奇, 其中陈俊担任主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
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2022年度,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 全体委员均参加了全部会议 。
(-) 2022年 1月2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主要
讨论并审议了以下议案:
l、《2021年 公司经营情况汇报》;
2、《2021年 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 工作计划》;
3、《2021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二)2022年 4月1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主要
审议了以下议案:
l、《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结果及审计意见》;
2 、《2021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总结》;
3、《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千会议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22年8月1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 次会议,会议主要
讨论并审 议了以下议案:
l、《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
要审议了以下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 ”
下简称 大华 )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大华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
进行了充分沟通, 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经审阅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
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 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
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了解,对制度执行落实进行 了监督,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形成了 一 系列较
为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适时对运行中发现的缺陷进行修改
和完善。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和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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