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9-02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百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董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4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
全资子公司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史剑梅女士在董事会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9-027)。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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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
阅,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14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关联董事史剑梅女士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14 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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