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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明地产: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20-12-25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7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经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八次会议及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
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 22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分别
详见 2020 年 8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2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临 2020-038)、(临 2020-041)、(临
2020-046)。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20]MTN1404 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9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
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
承销。
    二、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
发行的将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通过交易商协会
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本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本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
自律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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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
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七、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本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严格按照投
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本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
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
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本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
问题,将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本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中期票据相关工作,
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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