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津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责情况报告2019-03-2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构成基本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张萱担
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独立董事郭耀黎、董事张凤路。
    二、审计委员会履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3 次年报工作会议。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7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委
员会、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审计方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17 年经营情况的汇报,
听取了有关部门对 2017 年度内控工作、内审工作的汇报,并且审阅了
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年报审计进程中,审计委员会分别采用
电话和书面方式督促审计工作开展,确保了公司审计报告的按时完成。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18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专题会议,审议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东
突堤集装箱码头扩展区域改扩建(集装箱公司)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
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公司印发关联人名单的议案,并出具审核
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

                                 1
    三、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
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连续性,鉴于审计中介机构
的证券从业资格、工作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经审计委员审议
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中审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费为118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66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方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
审计方案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
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总结及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我们未发现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
    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财务信息披露工作,遵循“公

                                 2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公
司财务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均
保持在上交所指定的媒介上首先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前期
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
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的情况。
    6.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
合理地设置了岗位和职责权限,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财务制度与会
计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进行了有效控制。
    7.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召开专题会议促进交流、协调,积极推进完成相关审计工
作。
    8.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与关联方签署股权交易协议、日常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及公司印发关联人名单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
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3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本着勤勉、审慎和尽职的
原则,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其他各位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
有效沟通,积极为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同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运用
专业知识和独立的判断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