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19-02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22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名,其中独立董事席
酉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孙彬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书面委托董事张凤路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
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永岑先生主持。会
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设立天津港盛华
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 公 司 五 届 十 二 次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 公 司 与 Terminal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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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Limited、华亚国际航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天津港盛华国
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天津港北港池集装箱码
头 8-10 号泊位。合资合同和章程签订后,在项目前期准备过程中,受
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项目投资的宏观经济背景发生较大变化,合资
公司未设立,建设项目未启动。
公司法律顾问依据文件中关于生效条件的约定,认定合资合同和
章程因未经中国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而未产生法律效力;合资公司未设
立等同于该合资合同和章程未实际履行,且合资各方未提出任何异议,
属于默认共同解除了该合资合同与章程。
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与 Terminal Link Tianjin Limited、华亚国
际航运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天津港盛华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再
投资建设天津港北港池集装箱码头 8-10 号泊位项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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