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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港股份”)
拟通过指定境外 SPV 子公司收购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欧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远海欧亚”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收
购其持有的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国
际”)30%股权。交易拟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最终交易价格为由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本次交易应在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且天津
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T”)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交割
先决条件也已被满足或被适当豁免,公司方可实施本次股权收购。本
次交易的交割日与 TCT 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交易的交割日应为同一日。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为了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绿色智慧枢纽港口,加强与中远海运港口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港口”)的全方位合作,公司拟收购
中远海欧亚 100%股权,从而间接收购其持有的欧亚国际 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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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基本情况
    天津港股份拟通过指定境外 SPV 子公司收购欧亚国际上级股东
中远海欧亚 100%股权,从而间接收购其持有的欧亚国际 30%股权,交
易拟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本次交易预计资金规模为
542,471,164.75 元 , 其 中 : 中 远 海 欧 亚 100% 股 权 对 价 为
269,619,801.39 元,最终交易价格为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关联应付账款
41,816,941.77 美元。
    (三)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百慕大)
    主要办公地点:香港皇后大道中 183 号中远大厦 49 楼
    已发行股本:331,529,637.4 港元
    主营业务:码头的管理及经营及其相关业务
    中远海运港口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中远海运港口,
股份代号:1199),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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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1 中远海运港口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2.24
         所有者权益                                        63.77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0.00
           净利润                                           3.74
    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独立运行。目前,中远海运港口通过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有限公
司及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TCT 合计 16.01%股权,以及通过中
远海欧亚持有欧亚国际 30%股权。
    (二)收购主体基本情况
    各方同意由天津港股份指定境外 SPV 公司作为收购主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名称: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欧亚)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已发行股本:1 美元
    成立时间:2005 年 5 月 24 日
    注册地:Morgan & Morgan Building, Pasea Estat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英属维尔京群岛)
    中远海欧亚是独立法律实体,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有效存续
且具有良好资质,可以自身名义被诉且有能力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
根据该公司注册记录和法院记录的信息,该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
司注册处未见关于该公司资产的质押登记信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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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法院不存在正在针对该公司进行的诉讼。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表 2 中远海欧亚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美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089,609                  51,089,619
 负债总额                    41,821,716                  41,821,716
 资产净额                      9,267,893                   9,267,903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 月
 营业收入                      1,288,512                           -
 净利润                        1,497,335                          10
    中远海欧亚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事务所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评估业务资格。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对中远海欧亚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比较分析后,确定以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中远海欧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
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中远海欧亚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267,893.21 美元;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价值为 41,321,675.64 美元,根据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 布 的 汇率 中间价 折 算 后, 股东全 部 权 益的 评估价 值 为 人民 币
269,619,801.39 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约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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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港股份、中远海运港口签订《关于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欧亚)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二)股权转让价格以及支付安排
    双方同意,目标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全部
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269,619,801.39 元(以下简称“初步评估价值”)
为基础,作为暂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最终股权转让价款应以经中国远
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以下简称“备
案评估价值”)为准。若备案评估价值与初步评估价值不一致,双方
将在备案完成后且天津港股份指定的子公司作为受让方与中远海运
港口签署补充协议时确定最终股权转让价款金额;若最终转让价款与
暂定转让价款一致,暂定转让价款即为最终转让价款。
    受让方应于交割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以美元一次性向转让方指
定银行账户电汇支付最终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美元的金额按照付款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关联应付账款以及支付安排
    关联应付账款指由目标公司聘请的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列
明的账面应付账款。双方确认,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关联应付账款金额
合计为 41,816,941.77 美元。
    天津港股份及受让方应促使并承诺目标公司于交割日或前述关
联应付账款整合完成之日(以日期较晚者为准)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
以美元向中远海运港口指定银行账户电汇支付并全额清偿应付中远
海运港口的关联应付账款。
    (四)交割先决主要条件
    (1)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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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且对本次转让未予禁止。
    (2)本次转让应在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且 TCT
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交割先决条件也已被满足或被适当豁免后进行
交割。
    (五)交割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与 TCT 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交易的交割日应为
同一日。
    本次交易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全部达成或被
适当豁免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根据 TCT 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工商
变更登记程序的进度,同步完成办理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及董事名册就
本次转让之变更。前述股东名册及董事名册所载变更日期应为 TCT 股
权转让协议项下交易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并由工商登记
机关核发新营业执照之日(即交割日)。
    (六)过渡期损益
    本次交易的过渡期(指评估基准日之次日起(含当日)至交割日止
的期间)损益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七)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1.各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署及加盖公章;
    2.天津港股份指定的境外子公司与中远海运港口已签署补充协
议以使该境外子公司作为受让方加入本协议,并确定最终股权转让价
款金额(如需)。
    3.各方已就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分别按照其现时有效的章程及
适用法律要求完成了相关内部及外部的审议批准程序;
    4.受让方的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已遵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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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本次转让及相关事项可能须遵守的所有适用法律及规定(包括按照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适用条文就本次转让及
相关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及取得必要的股东批准);
    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APM TERMINALS TIANJIN COMPANY
LIMITED 书面同意本次转让并放弃或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本次转让取得适当中国境外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
    7.就天津港股份向中远海运港口(天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
TCT34.99%股权之事宜,完成 TCT 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工作;
    8.本次转让取得其他必要的前置审批、登记等手续(如有)。
    (八)违约责任
    1.若受让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最终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
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金额 0.05%的违约金。逾期达 20
日,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标的股权仍由转让方所有。
    2.如转让方未按协议约定向受让方交付受让方作为唯一股东的
目标公司股东名册扫描件和载有受让方委派董事的目标公司董事名
册扫描件,逾期不办理的,转让方应当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害,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逾期达 20 日,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如目标公司未遵照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支付关联应付
账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中远海运港口支付应付未付关联应付账款金
额 0.011%的资金占用费用;于交割日或关联应付账款整合完成之日
(以日期较晚者为准)后的 90 日,若目标公司仍未全额清偿关联应
付账款的,之后每再逾期一日,应向中远海运港口支付应付未付关联
应付账款金额 0.05%的违约金,不再另行加计资金占用费用。目标公
司应向中远海运港口支付关联应付账款金额时同时支付相关资金占
用费或违约金(如有),前述全部款项最晚应不迟于 2021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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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清偿。天津港股份及受让方对前述资金占用费用及违约金承担连带
责任,但双方另行协商的除外。
    4.任何一方发生在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事件,守约方应自发现该
违约事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违约方发出书面改正通知,如违约方
接到通知后 20 日内仍不予以改正的,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 0.05%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
约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的,违约方还需补足该损失。
    (九)争议解决
    因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
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任何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要求后的 60 个自然
日内争议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以普通程序
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
束力。
    五、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预计资金规模为 542,471,164.75 元,其中:中远海欧
亚 100%股权对价 269,619,801.39 元,关联应付账款 41,816,941.77
美元。上述资金由天津港股份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购欧亚国际 30%股权,一是为了提升天津港在环渤海
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世界一流港口建设;二是为了实现港航协同
发展,天津港股份与中远海运港口依托天津港东北亚枢纽,拓展合作
空间;三是为了天津港股份在收购完成后能取得欧亚国际的绝对控股
权,提升欧亚国际的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天津港股份盈利能力和资
本市场形象。本次交易完成后,欧亚国际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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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财务并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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