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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港: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

董事的议案》和《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就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上述三项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集装箱码头公司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该项股权交易价格确认方式是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

构出具的、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要求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
方公平协商确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交易定价方式

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实施集装箱公司股权转让有利于对外航线开发和重点航线增

量扩容,实现天津港集装箱业务跨越式发展。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提名聘任的公司董事候选人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

水平,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

举。

       三、《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名单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提名聘任的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

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任职条件能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3.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