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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关于增加现金管理额度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15  

						                     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关于
             增加现金管理额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
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挂牌整体打
包出售持有的房地产板块业务股权及债权资产包,成交价为 39.67 亿元,出售协议
约定分四期付款,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收到了
第一笔转让款 11.90 亿元。据此,且鉴于近期公司在提前归还部分未到期借款的情
况下仍将有大量间歇资金,结合 2019 年大额借款资金到期情况,需为此做好资金储
备。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间歇资金的持有成本,并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拟增加现金管理额度 10 亿元,总额度提高到 20 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的独立意见: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
买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
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童全康、孙猛、何自力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