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9-01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2018 年 6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
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
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
修订: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
“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
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
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
用单独在该新增项目中列示;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
“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2、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 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对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
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账款
139,289,299.25 -139,289,299.25
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 139,289,299.25 139,289,299.25
应收利息
124,149.80 -124,149.80
应收股利
2,400,000.00 -2,400,000.00
其他应收款
25,030,760.89 27,554,910.69 2,524,149.80
应付账款
109,228,083.82 -109,228,083.82
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 109,228,083.82 109,228,083.82
应付利息
126,735.77 -126,735.77
应付股利
225,708.00 -225,708.00
其他应付款
14,735,893.51 15,088,337.28 352,443.7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
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准则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