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1-00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131 号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张航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收 购 上 海 荔 之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0% 股 权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1-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