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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锦:新华锦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21-06-04  

                        股票简称:新华锦                                股票代码:60073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
争力,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新华锦”)

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收购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                 25,200.00            25,2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800.00            10,800.00
                         总计                             36,000.00            36,000.00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整体业务升级的战略规划

       上市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进出口及零售业务、投资布局石墨新材
料业务领域、深入发展医养结合的大健康产业,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

       进出口及零售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规划在继续稳固发制品、纺织服装出
口等传统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的市场资源优势,积极开拓跨境电商、海外品牌导入、
新零售品牌营销,实现整体业务的拓展与升级。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或“上海荔之”)50%股权,上海荔之定位为全球优质消费品牌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
是国内最早开展跨境进口的电商企业之一。收购上海荔之股权能够使上市公司业务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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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切入跨境进口电商行业,并通过与上海荔之的业务协同更好地实现自身整体业务升
级的战略规划。

       2、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较大的业务协同空间

       上海荔之是一家为全球知名品牌在国内市场提供品牌定位、线上店铺运营、渠道
分销、整合营销、数据挖掘、仓储物流等服务的一站式电商服务运营商,品牌业务类
型围绕消费升级主题,涵盖食品、个人护理、消费电子、美妆、母婴、医疗器械等不
同的消费领域。

       上海荔之的优势在于进口跨境电商业务的专业实践,与品牌方、电商平台之间的
合作经验。上市公司的优势在于众多境外品牌资源长期、持续的导入,包括日韩、欧
美、澳新等国家的消费品品牌。尤其是日韩品牌,例如目前韩国中小企业部大力推动

韩国品牌进入中国市场,韩方与上市公司业务合作多年,双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互信和
合作基础,有助于上市公司引入其品牌资源。随着上市公司取得上海荔之的控股权,
上市公司与上海荔之将进行有效的优势互补。上市公司作为境外品牌资源的导入方,
上海荔之作为境外品牌的电商服务运营商,凭借其专业的精准化选品、跨境供应链管
理、多元数字渠道整合、精细化运营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境外品牌进入国内市场提
供一站式服务。

       上市公司未来将成为集境外品牌导入、品牌形象建立、跨境供应链管理、国内渠
道管理于一体的进口贸易综合服务商,与上海荔之共同实践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跨

境电商产业园孵化、跨境人才培训、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跨境物流等方面的业务合
作。

       3、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将为公司带来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根据《审计报告》,上海荔之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4.0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3,437.50 万元。在跨境进口电商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上海荔之的
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将有望继续增长。本次完成收购上海荔之 50%股权后,上海荔之
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公司带来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4、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资金支持

       随着业务板块及业务模式的拓展与升级,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
司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为未来业务的发展经营提供资金支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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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行业竞争力,为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夯实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指引和战略部署

       跨境电商作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打造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突破口,政策也不断
加持跨境电商的发展。2020 年从国务院到相关各部委均出台或表态支持跨境电商的
发展,从跨境零售进口试点及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新增,以及跨境电商 B2B 出口监管
试点等,政策不仅覆盖进出口市场,还覆盖零售和批发模式,政策对跨境电商的发展
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2020 年 1 月 17 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
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
点的通知》。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本次扩大试点后,跨境电商

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将从 37 个城市扩大至海南全岛和其他 86 个城市(地区),覆盖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跨境电商试点有利于扩大进口,有利于降低进口综合交
易成本,同时,也使得普通老百姓能更加方便地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提升生活水
平。

       2020 年 10 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
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纳入其中。构建基于“双循环”的新发展
格局是党中央在国内外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大背景下,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向更高层次

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跨境电商与贸易是连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重要形式,在我国下一步经济发展当
中举足轻重。近年来,跨境电商异军突起,改变了传统商品交易的组织方式,成为跨
境贸易领域中最具竞争力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引擎,并且正在重塑全球经贸新规则。
尤其是在国内居民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跨境进口电商企业正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
期。

       2、跨境进口电商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跨境电商进口对丰富国内产品供给、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吸引消费回流、更

好满足居民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消费需求得到持续释放,消费者不再满足于本
土品牌,逐步看向世界舞台,进口消费走向常态化。2020 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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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模为 3.07 万亿元,同比 2019 年 2.64 万亿增长 16.3%。




   数据来源:艾媒数据中心

    2020 年中国海淘用户已达 1.58 亿人,2016-2020 年复合增长率达 40.11%。随着
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改善,越来越多人开始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在消
费方面,对于商品的质量、购物的体验需求也进一步提高。




   数据来源: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3、标的公司已具备较强的品牌及行业认可度,建立了专业的跨境供应链体系和
精细化运营能力

    (1)较强的品牌及行业认可度

    作为跨境进口电商的先行者,上海荔之围绕消费升级主题,不断开拓新的消费品
类和合作品牌,目前已延伸至食品、个人护理、消费电子、美妆、母婴、医疗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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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消费领域,服务于戴森、博朗、美赞臣、宝洁、费列罗、欧莱雅、LG 生活健康
等 40 多个海内外品牌,其专业的综合运营能力深受品牌方及行业认可。上海荔之自

2017 年以来,连年获得“天猫国际五星服务商”荣誉,并荣获“2021 年第二季度天
猫国际紫星服务商”荣誉。

    (2)专业的跨境供应链体系

    通过多年深耕细作,上海荔之积累了丰富的跨境供应链管理经验并与优质的合作
伙伴实现战略协作,包括与海陆空运输行业顶尖公司达成国际运输合作,与专业通关
团队建立高效联动机制,与仓储物流服务商共同构建以香港、上海、广州、杭州、郑
州、宁波为中心的仓储物流网络。经与合作伙伴通力协作,公司建立了从品牌方境外
采购、海外接货、国际物流运输、口岸清关、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的一站式跨境供应

链管理体系,将前端商品采购和后端仓储配送有效组织在一起,实现系统运营成本的
最优化和客户服务的精细化。

    (3)精细化运营能力

    上海荔之核心团队具有 15 年以上品牌管理经验,10 年以上电子商务运营经验。
上海荔之具有线上线下全域内容营销能力,辅以大数据分析,匹配品牌方及其产品核
心营销策略,通过与营销平台深入合作,帮助品牌完善人群链路的规划,实现品牌内
容投放效果最大化。此外,上海荔之拥有全网覆盖销售的能力,通过建立了多层次、
多元化、精准化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的全渠道覆盖。线上平台端,上海荔之覆盖

阿里天猫系平台、京东、考拉、唯品会、拼多多、抖音电商、快手电商等综合类电商
平台,以及垂直电商类平台、和社交电商平台等;线下渠道端,上海荔之覆盖苏宁易
购门店网络、连锁药店、连锁母婴店、社区团购门店等,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精准
化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的全渠道覆盖。

    4、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情
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

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与公司现有经营产业基础相适应,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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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前景良好且与上市公司存在较大的业务协同空间,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
专业能力;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施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一)收购上海荔之 50%股权项目

    1、本次交易概况

    2021 年 1 月,上市公司已收购上海荔之 10%股权。本次交易拟收购永新县荔驰
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上海荔之 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荔之

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和上海荔之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并进
一步增厚上市公司业绩。

    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赛路 310 号 1 幢四层 402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荔扬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12246704W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母婴用品、家居用品、
                       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钟表的销售,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
      经营范围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
                       件开发,物流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供应链管理,计算机维修,翻译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3、标的公司股权及控制关系

    (1)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公司直接持有上海荔之 10%的股份,为上海荔之的参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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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上海荔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0.00
    2     永新县荔驰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50.00                50.00
    3      上海荔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00                40.00
                      合计                                  500.00               100.00

    (2)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
部或者部分股权。”

    故不存在上海荔之公司章程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情形。

    (3)现有高管人员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尚无对上海荔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原
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4)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上海荔之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标的公司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上海荔之拥有 9 家全资子(孙)公司、两家参股公司,具体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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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上海荔之定位为全球优质消费品牌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是国内最早开展
跨境进口的电商企业之一。上海荔之主要业务包括品牌线上代运营和分销服务,服务
内容涵盖品牌定位、店铺运营、渠道分销、整合营销、数据挖掘、仓储物流等。公司
以中高端家庭消费升级为市场切入点,凭借精准化选品、跨境供应链管理、多元数字
渠道整合、新零售精准营销等全球贸易闭环生态圈的全产业链能力,助力品牌方提升
知名度并拓展中国市场,深度挖掘目标群体的消费需求。

    通过与世界各地的知名品牌企业深度合作,上海荔之逐渐将品牌业务类型深入到
食品、个人护理、消费电子、美妆、母婴、医疗器械等不同的消费领域。在为戴森、

博朗、美赞臣、宝洁、费列罗、欧莱雅、LG生活健康等全球顶级跨国品牌集团成功
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一站式新零售解决方案的同时,也为国内消费者提供了合作品牌商
旗下的优质产品,是联结全球优质品牌和国内中高端消费群体的重要桥梁。

    (2)主营业务具体服务内容

    ①品牌线上代运营服务

    上海荔之品牌线上代运营服务主要基于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通过在天
猫、淘宝、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形式实现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上海
荔之可根据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的需求提供一站式或特定组合的服务,具体服务内
容包括品牌定位、店铺运营、整合营销、数据挖掘、仓储物流等。零售模式下,上海
荔之以买断方式采购产品后通过店铺实现销售,店铺一般由公司开设,收入体现为商
品销售收入;服务费模式下,上海荔之不具有货物的所有权,收入结算方式为上海荔
之向品牌方提供店铺运营服务,店铺一般由品牌方开设,收入体现为店铺运营服务费。

    ②分销服务

    分销服务是上海荔之经品牌方或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以买断方式采购产品后销
售至各分销渠道。分销商主要包括电商平台、在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的分销商以及其
它线下分销渠道。对于天猫国际直营、天猫超市、考拉海购、京东自营、唯品会、拼

多多等电商平台客户,上海荔之根据需求提供不同程度的运营支持服务,包括店铺运
营、整合营销、数据挖掘等。对于除电商平台之外的其它分销商,上海荔之仅向其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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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商品,一般不提供后续服务。

    6、标的公司最近 1 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天运[2021]审字第 90426 号),上海荔之最近一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95,843,751.15
非流动资产                                                               5,731,851.84

资产总额                                                               201,575,602.99
流动负债                                                               134,586,532.21
非流动负债                                                                 606,738.30
负债总额                                                               135,193,270.51
股东权益合计                                                            66,382,332.48
               项目                                2020年年度
营业收入                                                               405,024,241.28
营业利润                                                                41,239,839.45
利润总额                                                                41,240,220.15
净利润                                                                  34,374,977.80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8,360,494.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7,497.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80,439.6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386,892.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124,445.2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834,774.19

    7、标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和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荔之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
20,157.56 万元,主要由存货、预付款项、应收账款等构成。上海荔之合法拥有其经
营性资产,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荔之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合并口径负债总额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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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9.33 万元,主要由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构成。

    (3)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荔之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8、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永新县荔驰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建材街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荔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王荔扬)

    注册资本           2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30MA39B292XP
                       上海荔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87.40%合伙份额,上海荔沐科
    股权结构
                       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12.60%合伙份额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万隆评报字[2021]第 10340 号),标的公司 100%股权评估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分别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
终评估结果,具体结果如下:上海荔之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6,638.23
万元,评估 50,469.52 万元,评估增值 43,831.29 万元,增值率 660.29%。经本次交易
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中上海荔之 5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25,200.00 万元。

    10、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和分析

    根据评估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上海荔之 5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25,200.00 万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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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聘请的万隆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评估机构的选聘程
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万隆评估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
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
有合理性。

    (3)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交易
定价的参考依据。万隆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

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
学的原则,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
则,运用了恰当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所采用计算模型、选取的
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
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11、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
原则,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适应性的说明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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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估情况

    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1]

第 10340 号),本次评估同时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
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上海荔之 50%股权价值为 25,234.76 万元。

    (2)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万隆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除为本次交易提供
资产评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服务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
具有独立性。

    (3)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
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管理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
有合理性。

    (4)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一致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
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所选用的评
估方法合理、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5)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
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的评估
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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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为永新县荔驰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交

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 2020 年的财务数据、上海荔之的财务数据、本次的交易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14、本次交易的决策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5、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内容摘要

    本次交易相关合同的内容摘要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

    16、财务经济效益评价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上海荔之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后,将纳入公
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其本身的收入和利润会对公司的盈利有促进作用。同时,上海荔
之主营业务与公司业务的协同和补充,有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17、项目涉及的审批及土地事项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情况。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10,800.00 万元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补充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
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在具体
资金使用环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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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
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扩大业务规模,完善产业布局,实现产业升级及战略拓展,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
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净资产规模进一步
提升,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改善,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
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包括公司财务能力在内的综合实力。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
划,其实施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对进一步优

化公司资本结构,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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