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新华锦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3-24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0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荔之”)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上海荔之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持有上海荔之 40%股权的股东上海荔亿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王荔扬、柯毅按照股权比例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提供 9000 万元担保额度用于支持上
海荔之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的《山东新华锦国
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上海荔之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了相关
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持有上海荔之 40%股权
的股东上海荔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王荔扬、柯毅以股权质
押及保证方式为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为公司承担担保责任额
度范围的 40%,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与上述反担保方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签署协议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止
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
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
卖法、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为 21,400 万元,公司
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 17,5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17.08%,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