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785,923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6.82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新华锦” 或“发行人”)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 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 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 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1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1 不超过 112,797,688 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数量:52,785,923 股,均为现金认购 3、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82 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99,994.86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8,360,675.04 元 5、发行费用: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为人民币 11,639,319.82 元(不含税)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2 年 3 月 21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 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10 号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认购资金验 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止,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 合计为人民币 359,999,994.86 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 玖 拾 肆元捌角陆分),已划入国泰君安于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1685803001870172 的账户内。 2022 年 3 月 15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含税) 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2 年 3 月 21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11 号《山 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资报告》。根 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止,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2,785,923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99,994.86 元,扣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639,319.82 元 后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 348,360,675.0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2,785,92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 币 295,574,752.04 元。 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缴款、验资等过程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 方案。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 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新华锦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 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新华锦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3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 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等相关规定。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2 家,其各自对应的认购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占发行总 序 配售股数 锁定期 配售对象全称 类型 配售金额(元) 量比例 号 (股) (月) (%) JPMORGAN CHASE 1 BANK, NATIONAL QFII 机构 5,865,102 39,999,995.64 11.11% 6 ASSOCIATION 2 柯毅 自然人 5,543,988 37,809,998.16 10.50% 6 3 王荔扬 自然人 5,543,988 37,809,998.16 10.50% 6 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5 徐玉莲 自然人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4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 6 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19 号 其他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8,152,492 55,599,995.44 15.44% 6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9,024,926 61,549,995.32 17.10% 6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 9 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 1 其他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陈蓓文 自然人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11 司-乐信星辰 1 号私募证券 其他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投资基金 12 李天虹 自然人 1,060,121 7,230,025.22 2.01% 6 合计 52,785,923 359,999,994.86 1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公司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类型:QFII 住所:Floor 26, Chater House, 8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NAB009 法定代表人:Chiang, Charles Ming Zuei 注册资本:USD 1,785,000,000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2)柯毅 身份证号:440204197711XXXXXX 5 住址:广州市越秀区 XXXXXX (3)王荔扬 身份证号:110108198104XXXXXX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 XXXXXX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园 D 座 3 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57165982D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注册资本:681,631.637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 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徐玉莲 身份证号:320520197201XXXXXX 住址:江苏省常熟市 XXXXXX (6)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1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公司名称: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 3 号科汇楼 705-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32NLK39J 6 法定代表人:施金平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吴林慧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 (9)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公司名称: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9 号楼 10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89LQ82 法定代表人:张党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代客理财、融资担保、吸收存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陈蓓文 身份证号:310109198202XXXXXX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XXXXXX (11)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星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尊宝大厦金尊 28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328259374C 法定代表人:周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8 (12)李天虹 身份证号:310101196109XXXXXX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 XXXXXX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泰君安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3、发行对象与公司的业务联系 王荔扬、柯毅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之董事长,副董事 长和总经理。2021 年 6 月,王荔扬、柯毅将其通过永新县荔驰咨询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的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为 25,2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根据王荔扬、柯毅与公司签署 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满足《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条件下,公司同意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择机启动收购王荔扬、柯毅关联方持有的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40%的股权(若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增资、减资情况,则股权比例相应调 整),收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发行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 等方式。公司为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柯毅、王荔扬、上 海荔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除柯毅、王荔扬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 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本公司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9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85,532,352 49.34% 2 张建华 5,043,109 1.34% 3 史宪荣 2,448,601 0.65% 4 毕金泉 2,017,100 0.54% 5 赵健 1,899,800 0.51% 6 胡刚华 1,441,300 0.38% 7 海南成瑞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260,100 0.34% 8 王学文 1,256,500 0.33% 9 刘萌萌 1,000,448 0.27% 10 黎丽 983,800 0.26%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 202,883,110 53.96% 总股本 375,992,296 100.00%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信息,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期末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号 (股) (%) 件股份数 1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85,532,352 43.27% 0 JPMORGAN CHASE BANK, 2 6,151,571 1.43% 6,151,571 NATIONAL ASSOCIATION 3 柯毅 5,720,188 1.33% 5,720,188 4 王荔扬 5,543,988 1.29% 5,543,988 5 张建华 5,043,109 1.18% 0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 3,812,316 0.89% 3,812,316 理计划 10 7 徐玉莲 2,932,551 0.68% 2,932,551 7 陈蓓文 2,932,551 0.68% 2,932,551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 7 策略与时偕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2,932,551 0.68% 2,932,551 金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星 7 2,932,551 0.68% 2,932,551 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 7 2,932,551 0.68% 2,932,551 芮东方价值 1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26,466,279 52.79% 35,890,818 注:上述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以 2022 年 4 月 7 日止的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 形,结合本次发行获配情况估算,实际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后结果为准。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张航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52,785,923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 - 52,785,923 52,785,923 12.31% 股份 无限售条件 375,992,296 100.00% - 375,992,296 87.69% 股份 股份总数 375,992,296 100.00% 52,785,923 428,778,219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 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的增 长空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1 (二)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深耕国际贸易板块,收入主要来源于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出 口,以及纺织服装的出口贸易,品牌线上代运营和分销服务,同时布局石墨新材 料、大健康养老等新兴业务板块,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上海荔之实业 有限公司 50%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 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和业务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四)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高管人员结构未发生变动。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 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建华先生,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该等情形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产生变化。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徐文强、何欢 项目协办人:戴嘉鑫 项目参与人员:张征宇、翁晨翰、陈紫天 联系电话:021-38031866、021-38031868 联系传真:021-6887633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负责人:顾功耘 签字律师:王蕊、陈静、靳如悦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联系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 负责人:刘红卫 签字会计师:张敬鸿、鞠录波 联系电话:0539-7111016 联系传真:0539-7163152 (四)验资机构 13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 负责人:刘红卫 签字会计师:张敬鸿、鞠录波 联系电话:0539-7111016 联系传真:0539-7163152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