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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锦:新华锦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2 年的工作中,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
法利益。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玉亮: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非纳塔尔
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山东海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海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清
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青岛清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
岛如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目前兼任青岛中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青岛大快搜索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树艳:女,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1985 年 7 月至今,历任青岛科技大学(原青岛化
工学院)经管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MPACC 教育中心主任。
目前兼任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3 月 2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满洪杰: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满洪杰先生曾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
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目前兼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5 月 19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孟翔(报告期内离任):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86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重汽集团专用汽车财
务处会计,青岛经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和资产评估部主任,山东恒盛会计师
事务所副所长,青岛兰德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现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所长、总所合伙人,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 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蒋琪(报告期内离任):男,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学历。1995 年至 1996 年在青岛市司法局工作,1996 年至 2009 年,任山东德
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 年至 2021 年,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管
理合伙人。现任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管理合伙人。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1、独立董事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制企业及附属企业任职。


    2、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没有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 年在任的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 2022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审议了公司
的各期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等
重大事项,列席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
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2022 年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
议的情况。


    1、出席 2022 年度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出席情况
              应参加董
  姓名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事会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孙玉亮       6           6           6              0           0

刘树艳       5           5           5              0           0

满洪杰       3           3           3              0           0

孟翔         1           1           1              0           0

蒋琪         3           3           3              0           0



    2、出席 2022 年度内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刘树艳出席了一次股东大会,蒋
琪、孙玉亮、满洪杰未出席公司 2022 年召开的股东大会。


    (二)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独立董事刘树艳、孙玉亮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本报告期内
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多次沟通,切实履行了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孙玉亮、刘树艳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在本报
告期内对公司高管人员在 2022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和评价,并对公司披
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核。


    3、独立董事满洪杰、刘树艳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本报告期内
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度多次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听取管理层对公司规范
运作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
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或提醒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关注公司新项目进展和
信息披露工作,了解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部门规章、公司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
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
序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 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以及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


    (三)董事及监事薪酬情况


    公司制定的 2022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合规。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
公司财务审计的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历年的重大审计及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
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2 年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以总股本 428,778,21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7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20,152,576.29 元,
占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5%。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既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又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规范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健全内控体系,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法规、制度的规定规范公司治理。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能够各尽其责、恪尽职守,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信息披露的情况


     2022 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
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
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当年度全
部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独立董事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
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问,按规则要求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
时能运用自身在管理、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
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我们以诚信和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
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保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玉亮、刘树艳、满洪杰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