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新华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3-04-2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第 1- 2 页
二、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 3- 7 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3]核字第 90223 号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鉴证。
一、董事会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
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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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JONTEN CPAS
编制 ,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zO”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
四 、 其 他 说 明事 项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 20z2年 度年报披露之 目的使用 ,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中囵注册会计师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 张 敬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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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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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北京 二 ⊙二三 年 四月 二 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