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4-02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
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
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整体实力,
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对外投资在各
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