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 简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 责的要求。 2、审议事项程序合法。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 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聘任邱菊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兵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冷雪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