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04-30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
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
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提供担保均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报告期,公司没有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提供担
保,只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4.8 亿元,占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比例为 6.44%,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四、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含)的担保。其中,湖北
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五、公司严格遵循了其内控制度,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2020 年 4 月 29 日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充分了解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2020 年战略发展规划后,对公司董
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公司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现金分红 2.00 元(含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13,650,273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42,730,054.60 元(含税)。
2019 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
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
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
重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2020 年 4 月 29 日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
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
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
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2020 年 4 月 27 日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我们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发表如下意见:
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
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
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2020 年 4 月 29 日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
的《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了解公司组织架构,问询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内控体系的建立及运
行情况,现就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希望公司能够在 2020
年让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更加完善。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2020 年 4 月 29 日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
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所属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
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
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为
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2020 年 4 月 29 日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
内,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遵循安全性
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