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长江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4-16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
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
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提供担保均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报告期,公司没有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提供担
保,只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1.48 亿元,占公司合
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比例为 1.87%,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四、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含)的担保。其中,湖北
长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充分了解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2021 年战略发展规划后,对公司董
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公司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现金分红 3.50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13,650,273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24,777,595.55 元(含税)。
2020 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
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
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
重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