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长江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长江出版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及
公司具体情况,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
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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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
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
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期与租赁资
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
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
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
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根据首次执行
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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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中长期贷
款基准利率,剩余租赁期1-5年内的为4.75%,5年以上的为4.95%。
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合并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的
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75,181,134.25 75,181,134.25
预付款项 89,027,453.55 88,153,167.81 -874,285.74
长期待摊费用 62,817,908.33 54,644,924.77 -8,172,983.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611,584.94 13,611,584.94
租赁负债 52,522,280.01 52,522,280.01
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母公司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
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7,128,000.00 7,128,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7,128,000.00 -7,128,000.0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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