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长江传媒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
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以下或称“报告期”)履行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 4 名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慧德,女,1964 年 4 月生,湖北武汉人,经济学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南
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湖北省会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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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天和经济研究所《财税研究》
专家委员会专家、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
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成科创基础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双喻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兼
任桂林市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等职。曾任湖北富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武汉精测电子集团独立董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实验中心常务副
主任等职。
刘洪,男,1961 年 9 月生,江西省宜春市人,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经济发展评价中
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有第一届全国应
用统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统计教育学会常
务理事,全国经济统计研究会副会长,斯沃德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段若鹏,男,1951 年 10 月出生,安徽安庆人,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
师,研究生院原副院长、党委书记。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常
务理事、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
杨德林,男,1962 年 4 月生,湖北荆门人,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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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清
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管理研
究会副会长,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首都企业改革与
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
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7 次,
独立董事通过现场、通讯或委托方式出席了上述会议。会前
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上积
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
表独立意见。为会议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的
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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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相
关文件、资料,安排调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经济、财务、经营
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董事提名及董事薪酬、高管
人员聘任及薪酬考核、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聘任或者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公司及股东履行承
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
等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
度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
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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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参股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事
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规定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
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发
展,加强投资平台建设、增强产业投资运营,加速新业态培
育,延伸产业链,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
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增资价格以资产评估价格为基
础,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于2021年4月15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供担保均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0年度没有为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
业提供担保,只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
的担保;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含)的担保。其中,湖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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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出版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严格
遵守内控制度、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
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
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
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
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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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为公司
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
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
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
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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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过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
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
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综合考量公司发展规划、资金情况和投资需求,立
足于投资者中长期利益,制定并实施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并将进一步贯彻《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不断改进现金分红政策,完善有
关技术方案,加大利润分配力度,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优
化产业布局,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并兼顾投资者
短期和中长期利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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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努力创造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
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
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重
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
梳理,并以临时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披露,在本报告期内
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四次,临时公告 30 次,
非公告上网 3 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及其他临时性
公告。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
违反规定的事项。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遵循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
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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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审
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
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其他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
况的发生。
2021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秉承客观、公允、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已在经营管理、金融、财务、资
产评估等方面的管理经验和专长,有效提升董事会及专业委
员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长远发展,
保证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22 年,全体独
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
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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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人: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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