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 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 内,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遵循安全性 和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刘 洪 段若鹏 杨德林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