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2-0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远东智慧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委托远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综合能源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远东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了公
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2、关于终止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终止并购基金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等客观环境的变化作出
的审慎判断,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朝军、武建东、蔡建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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