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华金-远东智慧能源2019年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 2019-046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 智慧 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 智慧 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 智慧 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华金-远东智慧能源
2019 年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3 月 26 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华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
华金-远东智慧能源 2019 年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
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478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华金-远东智慧能源
2019 年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
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1、华金-远东智慧能源 2019 年第一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总额不超过 5.27 亿元。本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华金证券应在本函有
效期内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2、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
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
华金证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3、华金证券应当在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行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办理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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